政府采用「双轨制」推行特殊教育,有较严重或多重残疾的学生,教育局会根据专业人的评估和建议,在家长的同意下,转介他们入读资助特殊学校,以便接受加强支援服务; 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 ,则会入读普通学校。 教育局一直从教育 专业及学生的学习需要出发,持续检视特殊教育的发展和投放资源,以提升特殊学校的教育质素,从而帮助学生克服限制和困难,使他们达到能力可及的学习水平,并促进他们在成长阶段发展潜能,逐步成为独立、有适应能力和自学能力的人,迎接人生挑战。
特殊学校类别及数目在2021/22学 年(以2021年9月计算),本港共有62所资助特殊学校,其分布如下:
修业期
特殊学校学生的入学年龄一般为六岁。随著新学制下的高中课程在2009/10学年开始实施,特殊学校为学生提供免费基础教育及高中教育。特殊学校的宿舍部需收取宿费 ,但有经济困难的宿生可申请减免 。
课程
发展议会辖下的特殊教育需要委员会,负责统筹和策划特殊教育各个学习阶段的课程发展事宜,并就课程的衔接和统整提供意见,以配合各个学习阶段不同能力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而设计的课程,应能达致香港学校课程的目标,并配合融合教育的推行,让这些学生获得类似一般学生所得的学习经验和充分发展潜能。课程发展处负责推行有关课程发展工作。特殊学校大致依循香港学校课程的架构,并参考《基础教育课程指引(小一至小六)》(2014)及《中学教育课程指引》(2017),发展一套切合学生学习能力和特性的校本课程,以及采用有效的学与教策略以照顾学生多元化的学习需要。
人手及资源
特殊学校的每班学生人数比普通学校较少,介乎8至15人,视乎学校的类别而定。就教师与班级比例,特殊学校的小学及初中每班1.8名教师,为智障学童而设的特殊学校高中每班2名教师,提供普通课程的特殊学校高中则每班2.1名教师。为提高教师的地位及专业水平,教师职位由2019/20学年已全面学位化。因应学生的不同需要,教育局为相关类别的特殊学校提供额外的常额教师,例如为自闭症学生提供学习支援的辅导教师、教导视障学生的定向行动导师及低视能视力训练教师等。此外,不同类别的特殊学校因应其学生的残疾或学习障碍获提供各种专责人员,包括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言语治疗师、职业治疗助理员、护士、教育心理学家、社工及点字印制员等。宿舍部方面,专责人员包括舍监、副舍监、宿舍家长主管、宿舍家长、活动辅导员及护士等。特殊学校会善用校内人手,推动跨专业协作,以照顾学生的不同学习需要。本届政府就任后,为特殊学校提供多项优化措施,例如推出专项津贴、提高教师与班级比例、推行教师职位全面学位化、改善特殊学校校长职级的划分安3排及副校长人手、增加额外专责人员及行政职级人手,及改善宿舍部人手编制等,让学校有更丰富的资源和专业能力,有效地支援学生和宿生。在2021/22学年,教育局继续加强特殊学校的专业及辅助人员的支援,并在人事聘任上提供弹性,以配合学校运作和学生的需要,以进一步提升特殊学校的教育质素。具体而言,有关措施包括提升职业治疗师和物理治疗师的职级、增设护士长职级、给予学校聘用具精神科护理训练的护士的弹性、为轻度智障儿童学校提供校巴司机职位,并改善特殊学校校巴司机的职级,以及容许将教师助理、厨师、校巴司机和看守员的职位空缺换取现金津贴,用以招聘相应的临时辅助人员。
转介及学位
安排机制教育局设有转介及学位安排机制(下称转介机制),转介有较严重或多重残疾的儿童入读资助特殊学校。按照转介机制的程序,教育局会根据专家的评估和建议,确定儿童的残疾类别及适宜入读的特殊学校类别,并参考家长就着专家的建议而提出的选校意愿,转介学童入读合适的特殊学校。普通学校如欲安排有中度至严重情绪及行为问题的学生入读群育学校/院舍,须在取得家长同意后,把个案转介至由教育局和社会福利署共同处理的「中央统筹转介系统」,经该系统下的评审委员会审批后,有关学生便会获转介入读群育学校/院舍。
教师培训
由2007/08学年起,教育局为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的在职教师,提供有系统的以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为主题的基础、高级及专题课程。由2012/13学年起,教育局亦专为特殊学校教师开办「特殊学校教师培训课程」,以配合他们照顾有严重或多重残疾学生的专业需要。由2021/22学年起,教育局为特殊学校中层人员开办「特殊学校中层人员领导培训课程」,以加强他们的专业领导能力。
教育局 二零二一年九月